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各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由企业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报送监督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秦文杰 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 内容完整、各责任方签字齐全。 施工技术资料由企业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报 送监督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 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3.1 、所有文字材料所用纸张规格为 A4(297mm×210mm)。 3.2 、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3.3 、书写材料应用碳素墨水、 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书写, 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4 、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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