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建筑结构专业制图规则, 保证制图质量, 提高制图效率, 做 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 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建筑结构专业制图的基本规定, 适应于工程制图中下列制图 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结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建筑结构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 标准》 (GB/T 50001-2001) 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图线宽度 b,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中“图 线”的规定选用。 2.0.2 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