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 17%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 =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 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利润)÷( 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
第一讲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 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 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对税收的概念,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关系,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种分配形式,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 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作为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所进行的特殊分配,必然有它自己鲜明的特征。其特征通常概括为强 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