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说明: 1.按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 2008】76 号)文件规 定,凡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0日 内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凡未经登记 的起重机械,立即拆除,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提供以下备案材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建筑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如一个施 工现场有多台塔吊,应设防碰撞措施。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几复印件。 起重机械 名 称 设备备案 编 号 产权单位 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检验 机 构 检测检验报告 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使用单位意见: 产权单位意见 : 安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使用登记
监理单位 租赁单位 作业时间 安装位置 作业技术人员 专职安全员 姓名 姓名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装单位 起重机械 常平镇麦元村蔚蓝城邦 栋 东莞杰高建设工程监理有限 公司 2;相关人员到位情况(签名) 施工 单位 设备专职管理员 专职安全员 产权证编号 作业内容; □ 安装 □ 顶升加节(第 次) □ 拆卸 □塔吊; □ 施工电梯 □物料提升机 粤 栋 安装单位 深圳建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四川省泸洲县建筑安装工 程公司 检查内容 1;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填写起重机械作业现场旁站监理记录表 □ 是 □否 证件号 证件号 监督员签名 安装 单位 特种 作业 人员 备注; 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塔吊安装工 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