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管理 第四章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2008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 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 共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装饰装修人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 物、构筑物内部和外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 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使用人。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以及实施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 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对有文物保护价值或者纪念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宣贯 1、《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颁布施行具体时间及 意义是什么?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经 2008 年 12 月 24 日省政府第 31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 2009年 3月 1日起施行。 2、《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颁布施行重大意义?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改善民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 体现,制定实施《办法》 ,搞好装饰装修管理,提高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 是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办 法》的实施对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扩大就业、安置农村富 余劳动力,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 用。同时,对加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 提供了法律保障。 3、《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在哪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