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常宏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开采面整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 FGCH—2016-1 编制: 审批: 批准: 凤冈县常宏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6月 6 日发布 2016 年 6月 6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保障矿山在整改矿区中部边坡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迅 速赶赴事故现场,快速、有序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 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 6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贵州省安全生产条 例》(2006年 7月 19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过)、《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
实用标准文案 文档 xxxxxxxxxxxxxxxx 矿山 应急救援预案 xxxxxxxxxxxxxxxx 矿山 二〇一三年八月 实用标准文案 文档 xxxxxxxxxxxxxxxx 矿山 应急救援预案 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 : xxxxxxxxxxxxxxxx 矿山 二〇一三年八月 实用标准文案 文档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及企业财 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 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 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国家主席令 [2002]70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3年国家主席令 [1993]65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年主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