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第六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情况 为积极响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号召,我校于 2011年 1 月建成第一个实 验室,位置位于综合楼三楼, 面积是 94平方米。配有 12个实验台及相应凳子, 教师用实验台 1个,水桶 3个,垃圾桶 7 个,饮水机一台,多媒体一套。另设 有仪器室一个,面积 25平方米。科学实验仪器,能满足各项科学实验的需求。 教育部门正在准备投入大量的资金为学校购置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所需器材。 实验室建立健全了《教师演示实验记录表》 、《学生实验报告单》、《仪器报 损维修登记表 》、《仪器借用 领取表》、《教学仪器总帐》等实验教学及教学仪器 管理的相关帐册,还建立了《学生实验规则》 、《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实验 教师职责》和《仪器室管理规则》等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基本达到了以 目标化管理为核心,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奖、惩严明的管理目的。并将在以 后的工作中根据实际工
JGJ91-93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第四章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第 4.1.1 条 科学实验建筑应由实验用房、 辅助用房、公用设 施用房等组成。其设计应合理安排各类用房,做到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互 不干扰。 第 4.1.2 条 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及研究工作室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设 计,其结构选型及荷载确定应使建筑物具有使用的适应性。 第 4.1.3 条 窗 第 4.1.3.1 条 设置采暖及空气调节的科学实验建筑,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 提下,应减少外窗面积。 设置空气调节的实验室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及隔热 性,且宜设不少于窗面积 1/3 的可开启窗扇。 第 4.1.3.2 条 底层、半地下室及地下室的外窗应采取防虫及防啮齿动物的 措施。 第 4.1.4 条 门 第 4.1.4.1 条 由 1/2 个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 1m,高 度不应小于 2.10m。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