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绵人社发〔 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学城劳动保障局, 各园区劳动保 障中心,市级各参保单位: 现将《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中央、省驻绵阳 城区和市直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在市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 (以 下简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驻各县(市、区)的用人单 位及其职工,在本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简称县社保 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
一、 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或《营 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 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 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 .《单位登记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