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 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 )院消防工作由黄满福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 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 院保卫科对各科室 (部门 )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 理。 (三 )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 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 各项规定。 (四 )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 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 救任务。 (五 )各科室 (部门 )负责人为所在科室 (部门 )消防安全第一 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 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 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 )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