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国家水利部部长陈雷在北京向获得2015-2016年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的19个工程建设单位颁发奖状及奖杯,慈溪市“郑徐水库”工程获得“大禹奖”,这是该市首次获得水利领域全国最高奖项,此次全省仅3个水利工程入选。该水库位于慈溪市东北部沿海郑家浦与徐家浦围涂内,为浙东引水工程的接纳体,库内水体可供区域内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及生态环境用水,并在蓄洪补枯方面发挥调蓄功能。水库历经近五年建设,于2016年4月7日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先后完成水库堤
1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 保证监理工 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大、 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 小型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 1.0.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 业务,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0.5 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学地开 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 1.0.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质 量、投资、进度等目标,加强信息管理,并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 1.0.7 水利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