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 维护拆迁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 《房地产估价规范》 、《城 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与 《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 办法》适用范围一致。 第三条 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单位, 应当是具有省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估价 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 会公布经备案的评估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 第四条 承担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当是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 住宅房屋拆迁和还迁房建设工作方案 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1 住宅房屋拆迁和还迁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区委《关于加快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的意 见》(塘党发, 2007? 12 号)精神,加快中心商务商业区开 发建设,按照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住宅 房屋拆迁组织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于家堡和东西沽 地区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和还迁房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 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现住宅房屋情况 依据《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总体规划》,于家堡和 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列入拆迁范围的总计 15398户,拆除建 筑面积 82.6 万平方米。其中于家堡地区 6359 户,建筑面积 36.5 万平方米;东西沽地区 9039 户,建筑面积 46.1 万平方 米。 (二)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拟建还迁房情况 依据《中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