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篇一: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 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 、“包死合同”。所谓“固 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 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 ,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 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 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 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 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 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 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 价工作,从而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