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薄板拉伸试验规程 (xzcfsygc-001) 江苏徐州财发铝热传输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用高性能铝合金工程研究中心 2010年 7月 30 日 1 铝合金薄板拉伸试样加工和试验按 GB/T 5027-1999 ,GB/T 5028-1999 和 GB/T 228-2002 规定执行。 1 拉伸试样 1.1 取样 取样部位、方向和数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或经双方协商确定。 1.2 试样形状 通常情况下采用图示带肩试样。通过协商,也可以采用平行边试样(不带肩试 样)。 1.3 试样尺寸 1.3.1 平行长度应不小于 L0+b0/2。仲裁试验时,平行长度应为 L0+2b0。 1.3.2 宽度不大于 20mm 的不带肩试样,夹头间的自由长度应不小于 L0+3b0。 表 两种非比例试样的尺寸 mm 试样序号 原始宽度 b0 原始标距 L0 平行长度 L c 夹持部分 宽度 B 夹持部分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 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 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 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 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 1,以 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 《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 2)中明确 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 (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 1 年以上(含 1 年) 恢复生产的; (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 (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