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电力定额 [2011]39 号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842 更新时间: 2012-1-4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电力定额 [2011]39 号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 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 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 现决定对 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 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 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外, 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 调增标准为: 建筑工程 14.23元 /工日,安装工程 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
生活主泵 KQDL65-16*6 Q=36m3/h H=96m N=3kw 3 上海人民水泵 6912.00 生活副泵 25FL2-12*6 Q=7m3/h H=84m N=4kw 1 上海人民水泵 4639.00 气压罐 φ600*1800mm 1 上海人民水泵 5600.00 热水循环水泵 KQPL65/150-4/2 2 上海人民水泵 2680.00 立式容积换热哭 B2FGVL1800-7.0 V=7.0m3 V=23.0m2 3 上海人民水泵 18630.00 电子水处理仪 DS-6P65-1.6I Q=30- 35m3/h N=0.35kw 1 上海人民水泵 11880.00 膨胀罐 φ400*1000mm 1 上海人民水泵 4800.00 供水设备QHP6.3-90-2 2 上海水泵厂 68000.00 补水泵QPGD6.3/90 N=2.2KW 2 上海水泵厂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