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幼儿园主要接纳三至六岁幼儿,二岁半至三岁的幼儿为托儿班。 1.规模:大型: 10 至 12班;中型: 6至 9个班;小型: 5 个班以下。 2.每班人数: 托儿班: 15~ 20人;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 35人。 3.0.2 幼儿园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特点,经济技术发展 情况 ,因地制宜地进行 设计。 3.0.3 幼儿园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用地、绿化用地、广场和道路用地。 3.0.4 幼儿园建筑造型及环境设计应结合地域特点、 民族生活习俗, 设计得体、 朴实、 简洁、大方,富有儿童气息、受儿童喜欢。 3.0.5 幼儿园设计应考虑幼儿身体、心理、能力特点,适合幼儿生活使用,确保幼儿 身体、身心健康。 3.0.6 幼儿园设计必须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必须保证园內每一个场所的环境安 全,保证在园内生活、活动每一个
个人收集整理 -ZQ 1 / 4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幼儿园第五届教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 总则 本园全称为上海市虹口区花园幼儿园,隶属虹口区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 .经登记批准,是 具有法人资格地办园机构,实施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地法人代表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本园设有总园和分园 . 总园地址:中山北一路弄号甲 分园地址:同心路弄号 幼儿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 地规定,对 —岁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 .幼儿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地教育方针,按照世纪人才培养地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 .个人收集整理 勿 做商业用途 幼儿园按照虹口区教育局关于 “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 ”地要求,每三年制订旨在推进学校自主 发展地三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