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施工承包合同 为规范私人住宅施工过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 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施工承包达成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在已有的框架基础上,进行所有墙体砌筑 (含阳台、女儿墙等零星混凝土浇筑和修补 )和墙 体、楼地面、屋面、天棚等抹灰施工。 四、建筑面积:约 470平方米。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六、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0年 7月 19日 (农历六月初八 ),竣工日期 2010 年 9月 19 日 (农历八月十二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3 天。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万八仟元整 (? 38,000),由甲方分三次付清。 第一次在墙体砌筑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40%,即 15,200 元;第二次在抹灰完工 并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