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 7.2条、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 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 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袋装不超过 200t 为 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 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 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 少于 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