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08〕6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 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符合市场实际的价格体系,缓解 用工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设市场人工单价, 促进建设行业持续、 和谐发展,现就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通知 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 39-43 元 /综合工日, 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 42-47 元 /综合工日。自 2008年 2 月 1 日起执行。 二、2008年 2月 1日以后(含 2月 1 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施 工企业投标报价,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编制预 算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 41元 /综合工日、装饰工 程人工工日单价按 45元/综合工日执行。 三、2008年 2月 1 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尚未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