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 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1999]2225 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5 年 1 月 20 日起施行。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 委员会颁发的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 (苏价工 [1997]60 号、苏建定 [1997]49 号) 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 定额站 ) 。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
湖 北 省 物 价 局 文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 :鄂价工服规 [2011]23号 | 发布日期 :2011-04-1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 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 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办法》(省政府 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