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 全现浇结构板式小高层住宅楼 工程类型 建安类 -全现浇 结构类型 全现浇 整理日期 2008年 6月 18 日 基期单方造价 1360.00 工程地点 四环外 单方造价 工程概况 费用分析 单方工程量 人工材料单方消耗量 本工程为全现浇结构板式小高层住宅楼,地处四环外,建筑面积 9903.44 ㎡, 地上 11 层,地下 1层,檐高 31.7m。包括建筑、装饰、采 暖、给排水(冷水、热水、中水、排水、雨水)、消防、照明、动力、弱电、电梯、防雷接地等十个专业。外墙外保温聚苯板随混凝土浇 注,外墙内保温粘贴水泥聚苯板,单层轻质陶粒混凝土条板隔墙,双侧通长采光井,采暖系统为分户计量,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不含消 防报警、配电箱(柜)及多功能户门。土方运距 5km以内。 设 施 与 装 修 标 准 檐 高 31.7m 装 饰 工 程 楼地面 细石混凝土整体面层、局部贴地面砖
高层,中高层,小高层,跃层,错层,复式 多层住宅:是指 4-6层的住宅。 低层住宅:是指 1-3层的住宅。 小高层:是指 8层及 8层以上 11 层及 11 层以内的住宅。 中高层:是指 7-9层的住宅。 高层:是指 10 层以上的住宅 超高层:是指高度超过 100 米的住宅。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 24m 者为高层 (不包括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主体建筑)。 另附:建筑物高度超过 100m 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所以,不要认为中高层要比小高层高,那是错误地 ..... 小高层是指楼层在 8 至 11 层间,配备载人电梯而又可以不配备消防电梯的住宅。 在建设部有关规定中,没有小高层这个概念,它是人们的习惯称谓。《民用建筑设计 通则》根据楼房的层数、高度不同分:1 —3层称低层、 4—6 层为多层、 7—9 层为中 高层、 10 层及以上为高层、建筑高度大于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