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规程 第一条 系统维护管理 1、使用现场消火栓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 维护,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现场消火栓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2、做好消火栓系统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 间超过 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消火栓系统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 故障运行。 4、施工现场所有消火栓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破坏。凡损坏、破坏消火栓者, 除照价赔偿外,另外罚款 1000元。 第二条 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 1、消防供水设施:查看消防水池外观, 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 稳压泵、增压泵工作状态,标识,管网
室内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 确保其完好有效, 依据国家、 省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 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 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 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 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室内消 火栓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维护管理 1、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