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将各项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向施工人 员进行全面交底。 2、安装工程施工标准按设计施工图纸及现行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执行。 3、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设备开箱检查工作,主要设备应有厂方人员参加, 按图纸及装箱清单认真核对清点,做好记录,并请有关人员签定会签。 4、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项目齐全,数据真实可靠,经现 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做为移交记录。 5、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 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及设备安装调试说明书、 安装作业指导书进 行。 6、电气设备施工过程中 ,若发现土建基础与电气设计不相符时, 应及时与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土建施工单位积极联系,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在电气安装过 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设
工程罚款通知单 工程名称 宁陕县四亩地集镇安置社区三期工程 通知单编号 01 施工单位 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 土建班组 被罚事由 及依据 被罚事由:工程进度未按项目部进度计划进行且滞后达 2天 被罚依据: 2017年 1 月 8 日项目部安排对本项目 3#楼基础 柱进行浇筑,但 2017年 1 月 9 日仍未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 行施工。现经项目部决定,对土建班组处以 300元人民币罚 款,以示警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 本项目部下辖所有班组, 如工期连续滞后超过 2天的,处罚加倍,并应采取有效赶工 措施进行赶超。 罚款金额 及方式 罚款金额¥ 300元 金额大写:叁佰元整 罚款方式:在下一次的进度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 必须于 2017年 1月 10日之前将 3#楼基础柱浇筑完毕并满足 施工进度要求。 签发单位 宁陕县四亩地集镇 安置社区三期工程 项目部 签发人 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