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局管理局第13号令)的有关规定:申请甲级、乙级安全评价资质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一、二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经研究决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管理技术研究所将举办安全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上岗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报名、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县政办 [2011]105 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业: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 现将修订 后的《新乡县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排查 方案 通知 主办:县消防大队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年 3月 30日印发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明确部门职责, 落 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消防联席会议是县人民政府监督、 协调全县消防安全的 非常设工作机构。 县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为县消防联席会议召集人, 县发改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