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设计2 12 1 总平面设计 1.1 常用总图设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总平面是建筑设计的基础,建筑单体的造型、平面布局、层数很大程度上受到基地的局 限,受到基地周边道路、建筑物的影响;而新建建筑物又会导致新的环境、空间产生,因此 还须考虑建筑物建成后不能使周围环境受到损害,不能影响公众利益。因此,总平面设计必 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设计规范与设计标准。 总平面设计中常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下: 1.1.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 1.1.2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或外省市当地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1.1.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 年版) 1.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1.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住宅小区总平面设计应注意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一基地出入口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 8.0.5 条: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 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 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 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 其交角不 宜小于 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2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70m; ⑵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 (包括引道、引桥 )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 5m; ⑶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15m; ⑷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 20m; ⑸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 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⑹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