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土部出新规打击“囤地” 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解读 2012年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12年 6 月 7 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新修改的《闲置土地处置 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 2012年 7月 1日施行。新《办法》 对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处置等环节做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可 操作性强,加大了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避免地方政府 “玩猫腻”。 一、界定闲置土地的“政府原因” ,防止地方政府滥用职权“豁 免”闲置土地。 新《办法》将闲置土地归为两种:政府原因导致开工延迟的和企 业自身原因导致闲置的。其中,政府原因导致开工延迟的包括:政府 未按约定交付土地、规划修改、相关群众信访、国家出台新政策、军 事管制、文物保护等造成无法动工的情形。 如果是因政府原因导致闲置的土地,当地国土部门要与土地使用 者协商,选择处置土地的方式。 处置的方式包括:延长动工开发期限, 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
-1- 在转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2010年 9月 17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 是研究部署加快转而未供和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进一步提高土地利 用效率。 刚才,徐仙苗局长通报了全市转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 摸排清理工作情况,分析了原因,指出了困难问题, 并对下一步 工作开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保持清醒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 6+2”现代产业体系和大城市建设两 手抓,咬紧牙关抓项目、千方百计拓空间、群策群力招大商、积 极有为优环境,经济呈现出“发展提速、质量提增、结构优化、 效益升级”的良好态势 (1-8 月,全市规上工业实现产值 995亿元,增长 26.2%, 创 2008年以来新高;财政总收入 46.14 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26.37 亿元,分别 增长 20.2%和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