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提出“要把解决无房、严重拥挤户的住房问题放在首位,做出规划,分期分批解决”的指示,以及国家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解决城镇居住特别困难户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从1991年开始,扬州市依靠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分两步实施,积极开展城镇居民住房解困工作。第一步,1991年-1993年解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住房特困户;第二步,1994年-1996年解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通过几年的开展工作,至1996年底,全市筹集解困资金一亿零三十万元,征地418.5亩,建设解困房30.2万平方米,使3962户住房
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各区房管(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实施单位: 现将《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目 录 一、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章 拆迁评估总则 第二章 住宅房屋拆迁评估 第三章 非住宅非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四章 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五章 其他拆迁评估问题处理 第六章 拆迁评估报告 第七章 拆迁评估工作准则 第八章 拆迁评估工作资料存档 第九章 附则 二、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附件 附件一、被拆迁房屋分类及其说明 附件二、进行市场比较的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 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 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