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瑞欣行政部文件 关于部分办公用品定额配发的 规 定(试行) (有效期 □年□月□日 永久√ ) 为了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 做好以坏换新和开源节流工作, 特制定办公用 品统一请购 /定额配发作如下规定: 一、部分用品定额配发的规则: 二、常用办公用品配发明细表 (附后,部分印刷品未一一罗列 ,按实际需要领取) 三、办公用品的请购 1. 行政人事部根据常用办公用品的配发规则,计算好下月的用量,在每月 20 日之前开出申购单,签核后,追踪采购部进行采购。 2. 针对所需的办公用品的印刷品的部分 ,行政人事部通知选定的厂家印刷。 四、办公用品的发放 /稽核 1. 每月 28日—30日发放各单位下一个月的办公用品。 2. 各单位助理(或指定的干部)根据用量统计好需领用的数量,开出领料单, 逐级签核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新进人员,按其职务 /用量开单领取。 3. 各单位领取的办公用品请要求使用人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