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客流清分规则与 “鉴识车票乘车路径” 理论 殷锡金 2009-11-10 一、 城市轨道交通的客流清分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客流量是: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最基本、最重要、核 心的要素。客流的清分, 是:为了获得精确的轨道交通网络中的客流分布数据, 以便进行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客流统计、票务清分、运营管理分析和决策、或 者其它相关应用的依据。 1、 客流清分与客流分配 1)线路客流与换乘客流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之前, 各线路的客流量与票务收入的统计, 都是 由各线路 AFC系统直接提供。 AFC系统统计客流量的方法,是:汇总每个 车站出站闸机所记录的出站车票数量。由于, O/D(Origin/Destination)乘 车路径的单一性,所以 AFC 系统统计的客流量就是单一的线路客流量。城 市轨道交通客流量就是各线路 AFC 系统客流量的总和,除与“交通卡”结 算之外,轨
1 附件 1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一、一般规定 (一)本评分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 钢结构建筑的技术 评分,装配式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 筑的技术 评分可参照执行。 (二)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 本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 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 3.层数不大于 3 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米的 单体建筑,可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技术评分。 4.架空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避难层、设备层等非 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 二、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 (一)技术评分表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按照表 1 和表 2 分别进行技术评分 ,在满足各技术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