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知,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已经落幕,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监的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工程荣获2014年度浙江省“钱江杯”奖。
1 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2011 年 12月 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9 号公布 自 2012 年 2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辐射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管理。 本办法所称放射性安全管理,是指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铀(钍)矿 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所产生的电离辐射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管理,是指对电磁辐射系统和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辐射的防护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辐射环境管理纳入 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