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 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 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 [1998]8 号) 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 [1996]77 号)下发之日 (1996 年 8月 26
各有关单位: 2016 年全国建设工程助理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每年各省市组织 1-2 次考试,首考将于 6 月举行,现公布相关考试事宜。特此通知。 一、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申请参加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2.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和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相关法规、 计价与控制》。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日期 1、考试科目: 考试为两科:《工程造价相关法规、计价与控制》 (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工 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专业方向分为土木工程、机电工程。 2、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14日 -18日。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