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 行政监督 主体 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等) 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主体的招标投标行为均 属于行政监督的对象 内容 应当依法对强制招标范围的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 方式 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受理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稽察、督查、调查统计、行政处 罚、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审查等 改革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行业自律 (与行政监督的不同作用) 机理不同 行政监督是政府以法律政策为依据, 采用行政规则、 指令、检查、处罚等对招标投标主体行 为实施的外部强制性约束。 行业自律是招标投标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在自律组织构建的内部制衡机制中产生的自我行为约 束。 层面不同 行政监督着重宏观、整体层面,主要对市场主体共性和突出的行为实施约束。 行业自律是将政府宏观监督层面落实到企业、个人微观监督层面,针对所有企业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1 页 2011年造价员《土建工程》精选备考复习资料 (1)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基本建设 一、基本建设的含义 基本建设是各单位购置和建造新的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过程, 也是新增固定 资产的过程。它最终成果表现为固定资产的增加, 但是固定资产的增加不一定都 表现为基本建设可以作为更新改造处理。 二、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的概念 建设项目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 所构成的总体。在我国通常把建设一个企业、 事业单位或一个独立工程项目作为 一个建设项目 ;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附属配套 工程、综合利用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全体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不能把不属于一个 总体设计的工程,按各种方式归算为一个建设项目 ;也不能把同一个总体设计内 的工程,按地区或施工单位分为几个建设项目。 (2)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