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 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依据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全国统一预算定额》 、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 设计规范、 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 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 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 是编审建设工程投 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 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 概算 (定额 )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
1 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总 则 1、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SGD5-2000)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3、安装工程除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SGD5-2000)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 术经济文件。 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 计算: (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 (m3);(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 m 2 ) ; (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 m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