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文 件 攀长青发, 2009? 15号 关于下发《攀长钢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的 通知 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 : 根据攀长钢青年安全工作实际, 特制定《攀长钢青年安全监 督岗工作条例》,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此 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攀长钢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 共青团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 下发 青年安全监督岗 工作条例 决定 攀长钢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是 企业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行政帮手作用,团结带领青 年参与企业安全管理,代表和维护青年职工利益,针对企业 安全生产而建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群众性的不脱产 的青年组织。由公司团委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安全职能部 门指导。 第二条 全面贯彻落实
某 集 团 公 司 团 委 2 0 0 4 年 青 年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集团公司各单位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04年,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 〔2004〕 3号文件精神为指针,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指导思想,以强化青 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青工安全生产技能、加强青工安全生产督察 为目的,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星级制“青安岗” 责任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青安岗”查违章、查隐患活动,建立 青工安全自主管理的运行机制,确保青年安全工作稳定、持续、可 控、有效开展。 2004年,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实现 35周岁以下青 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青工月平均千人负伤率≤ 0.3。 为实现这一目标,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青年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推动青年安全工作自主管理运 行机制的建立 1、层层分解青年安全指标,落实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