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配置标准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 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 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 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检查, 及 时改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工作程序、岗位任 职条件、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 员工作岗位。 2岗位任职条件 2.1在企业有 1年左右的安全工作经验和该方面的管理经验。 2.2受过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4具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方法,能和各单位的安全员进行配合、 协作并具有上传下达、左右沟通联络的能力。 2.5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 2.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办事公正、实事求是,能适应本职工作的 需要。 3岗位职责 3.1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安 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3.2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与各部门的安全员建立安全管 理体系,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安全联防作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