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管理细则 HG/T 2806——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奥氏体不锈钢及复层为奥氏体不锈钢(以下简称不锈钢)制压力容器及零部 件的制造单位在制造管理中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不锈钢压力容器及不锈钢压力容器零部件的单位。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制造除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劳动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及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外,还应符 合本标准的规定。 非奥氏体或衬里为不锈钢压力容器及常压不锈钢容器的制造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均为有。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施工工艺守则 1范围 1.1本工艺守则规定了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在制造、检验、试验及供货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1.2本工艺守则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常压不锈钢容器的制造可参照本工艺守则执行。 1.3各种复合板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的专门技术要求,如 CD 130A3《不锈复合钢板焊制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和 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附录A。 1.4容器的制造、检验等要求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钢制压力容器》和图样的要求。 1.5本工艺守则不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