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 乌铁总〔 2010〕 421号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路局研究决定,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铁运 〔2010〕51号文件, 对《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乌铁总 〔 2010〕 174 号)进行补充,明确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 工程项目等各级部门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对主要施工项 目明确作业时间标准,提高施工组织效率。特制订《乌鲁木齐铁 路局铁 路营业线施工安 全管理补充规定 》(技术 规章 编号 WLG/ZH108 -2010),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 O一 O年九月二十一日 —2— WLG/ZH108 -2010 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一、总则 第 1 条 临近营业线的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 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