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设置 甲级防火门 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 1.2h 1、 防火墙上的门窗 应为甲级防火门窗(固定的或火灾时具备自行关闭功能)。 2、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 应用耐火极限≥ 2.0h(2.5h)的 隔墙隔开,隔墙上的门 应为甲级防火门。 3、高层建筑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 通风、空调机房房间的门 应为甲级防火门。 4、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泵房在首层时 宜直通室外;在其他层时应直通安全出口; 与其他部位隔开的隔墙耐火极限 2.0h,楼板为 1.5h。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 30kg/m的房间房门 应为甲级防火门。 6、地下商店 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2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 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 在所设防火间隔、避难走道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 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7、柴油发电机房 布置在高层建筑
木质防火门、防盗门 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要求及认证 1.1 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要求 木质防火门的技术规范由两部分组成: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和《门和 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材标准、 制 作允许偏差、安装的留缝宽度和允许偏差等。 此外,木质防火门应具有足够的整 体强度,经沙袋冲击试验后,仍保持良好的完整性,门扇内添充材料不应出现开 裂或脱落现象;启闭灵活, 在不大于 80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开, 并具有自行关 闭的功能。 木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分为甲级 (≥1.2h)、乙级(≥0.9h)和丙级(≥0.6h)。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规定了防火门耐火极限试验装置、试验条件、 试件 要求、试验程序、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等。 1.2 认证 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以下简称为评定 中心)的认证,取得生产、销售许可证,方能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