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申请所需证明材料 (由申请人对照家庭实际情况准备) 1、集体户: 户口单页 复印件, 户籍证明 原件 P13 2、家庭户:户口本 主页、索引页 、成员单页 复印件 P13 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小孩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P16 4、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带照片页也要) P17 离婚的:离婚证、协议、判决复印件和单身证明原件(离婚未 再婚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婚的) P17 5、银行卡发工资的:到银行打印截止申报之日前不少于 6个月的 工资明细,银行、单位盖章 P23;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截止 申报之日前不少于 6 个月工资条及单位开具证明并盖章 P23 6、家庭成员无房证明(适用于从未有过房产的) ,曾卖过房产的 要过户证明、买卖合同(带红章) P28 7、失业证复印件 P21 8、医保卡、养老保险凭证、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P20 9、在职证明原件 (所在单位开具
2011 年北京市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两限房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 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 30 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 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 五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 、成员中患有大病 或做过大手术的家庭、 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 旧城改造和风貌保 护、 环境整治、 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已按京 建住〔 2007〕1129 号、 1175 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 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 放弃购
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