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抽样检验标准 1 OF 6 品质抽样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定义品质抽检检验标准。 2、适用范围 入库之前的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出货前的成品 3、职责和权限 3.1 IQC :负责入库之前材料的抽样及判定。 3.2 驻厂 QC: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抽样及判定、负责出货前成品的抽样及判定。 4、引用标准 4.1《MIL-STD-105E》 等同 GB/T2828.1-2003 5、术语定义 5.1 缺陷:指不符合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的情况。 5.2 致命缺陷:指根据判断及经验显示对使用者或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有危险的缺陷。 5.3 严重缺陷: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不良现象。 5.4 轻微缺陷: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但会影响外观。 5.5 零缺陷:指产品单位上没有任何不符合特定之要求条件的缺陷。 5.6 样本:从总体中抽样的,用以测试、判断总体质量的一部分基本单位。 5
抽样检查标准 第一条目的 本项标准针对实施零件及材料 (以下称 “零件等 ”抽样检查的必要事项加以规定, 目的在 通过抽样检查确保品质,并使检查朝向标准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项标准适用于零件等抽样检查的相关业务。 ★◆第三条定义 1.进货抽样检查 所谓进货抽样检查是各制程自公司外部调度零件等, 在接受这些货品时所进行之抽样检 查。 2.制程间的抽样检查 制程间的抽样检查是指对公司内部自行生产之零件等进行抽样检查。 ★◆第四条检查方式 依据抽样检查实施要领之指示。 ★◆第五条检查单位 1.进货抽样检查原则上由进货单位负责。如检查部负责人认为基于品质保证上的需要, 可依制程别、生产机器别及处理单位别加以区分,对进货单位的物品进行抽样检查。 备注:如判断有必要将进货单位的物品加以区分进行检查, 事前应对进货时的识别方法 加以指示。 2.制程间的抽样检查,原则上以一天当中依相同生产条件连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