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场需送检 /见证送检材料清单 一、 实行 100%见证取样、 5%监督抽检的材料有: (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 单位进行检测,报告要有 CMA标志并加盖“有见证检验”章 ),并其中不少于 5%监督 抽检 (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报告要有 CMA标志并加盖“监督抽检”章 ) 1. 水泥 ⑴ 水泥取样批量:散装水泥:≤ 500t/ 批;袋装水泥:≤ 200t/ 批。 ⑵ 普通水泥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⑶ 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 报告,产品合格证应以 28d抗压、抗折强度为准。 ⑷ 水泥的厂别、品种、强度等级、送检时间、使用部位、检验单编号及其性能指 标应与施工记录、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和通知单及混凝土搅拌记录中的 内容相符。 ⑸ 监理单位对水泥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