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 阳 理 工 学 院 文 法 学 院 本 科 生 学 年 论 文 学院(系): 文法学院 专 业: 法 学 学 生: 查 中 亚 指导教师: 皇甫家果 完成日期 2011 年 5 月 2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思考 姓名:查中亚 班级: 098111 学号: 081109009 成绩: [摘 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新型的不动产所有权类型,其区分所有 权之共有权关系的调整中提供的相关法律依据, 有效的解决了现实中出现的涉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但由于一些限制性因素, 区分所有权相关问题相对比较 尖锐,总体仍不完善, 使得权利人无法有效维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现行的 物权立法主要就业主有可能侵害共有权的行为进行规制, 忽略其他方面业主共有 权利益的侵害。当其他类型的侵权行为发生后, 难以有效的维护业主即权利人的 合法利益。本文拟以区分所有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评析 (上)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 区分所有权 /专有权 /共有权 /共同管理权 /成员权 /建筑 物 内容提要 : 建筑物依土地之承载得其成就 , 人类因建筑物之依 归而创建文明。 因此 , 建筑物之于人类发展 , 占非常重要地位。 建筑 物之所有权及利用权 , 更是物权法规则的核心之一。 而建筑物区分所 有权之渊源 , 由来久远 , 于古老之埃及、巴比伦及希腊之律法即有迹 可寻。 19 世纪初 , 区分所有权的形式即已为各国地区之民事立法所 采用 ,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 更发展为各 国地区不动产所有权法律上之重要制度。 我国为因应城市公有化、 福 利型住房制度转入商品化住房制度的社会客观性需求 , 暨顺应我国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