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遵府发〔 2010〕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暨第 十五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各 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 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8]5 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 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 [2008]238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 施办法〉的通知》(贵银发 [2010]4 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精神, 结合
劳 动 合 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___固定期限__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前1—3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年___月____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