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 原有审批业务 市级下放审批业务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 淀分局登记注册科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投资设立的持股 50%以下的公司;2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 4、全民所 有制企业及其所设立的分支机构; 5、集体所有制企业及 其所设立的分支机构; 6、合伙企业及其所设立的分支机 构;7、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所设立的分支机构; 8、农民专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 50%以 上的公司; 2、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有 限责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