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板型控制要求 一、检查、控制标准 一类合同、出口合同对板型的控制加严,不平度要求为 3mm/2m,钢板头尾 及边部翘起高度不得大于 3mm。此类合同不允许存在肉眼可见的钢板瓢曲。其 他合同不平度按 3mm/m控制。 二、控制要求 目前板型存在问题的主要集中在 30mm 以上钢板横瓢及钢板头尾存在明显 上翘或下扣。因此特要求如下: 1、厚度大于 30mm的钢板,终冷温度低于 640度的,必须在热矫直机前返 红 5~10秒后再进行矫直。对于终冷温度低于设定 50度以上的,返红时间延长 5 秒钟。 2、厚度大于 50mm的钢板,不管是否控轧,适当降低轧制及抛钢速度,保 证轧制后板型平整,头尾不允许上翘或下扣,无硬弯。 3、精整车间重点对一类合同和出口合同厚度 30mm以上钢板进行测量,测 量要求为每批钢板测量第一张母板全板和最后一张母板全板, 存在超标的进行冷 矫,并测量该批次所有钢板的平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