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5-53部分:电气设备 的选择和安装 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 第 534节:过电压保护电器 534.1 总则 本部分规定了抑制电压措施的应用,以达到在 IEC 60364-4-44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4-44 部分: 安全防护 电压扰动和电磁干扰防护》 ,IEC 60664-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 1部分:原则、 要求和试验》,IEC 61312-2《雷电电磁冲击防护( LEMP) 第 2部分:建筑物的接地屏蔽、建筑物内部的 连接接地》和 IEC 61643-1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SPD) 第 12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中规定的绝缘配合要求。 本部分给出了选择和安装电涌保护器( SPD)的要求: —为建筑物电气装置设的电涌保护器( SPD)以限制从电源配电系统传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和操作 过电压; —在建筑物装有防雷装置的情况下使用电
(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物的 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GB 北 京国信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GB14821.1-93 作者:国家技术监督局文章来源:国家技术监督局点击数: 340 更新时间: 2005-10-25 本标准等效采用 IEC364-4-41 (1992 )《建筑物电气装置安全防护电击防护》。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工频交流 1000V 及以下,直流 1500V 及以下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的要求。 以及防护措施的应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住房、工业、农业、商业用房屋、公共性房屋、活动性建筑物、旅游车及类似场所 内的电气装置以及建筑工地、展览馆内的临时性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力牵引设备、汽车用电气设备、船舶用电气设备、飞机用电气设备、公共道路 照明装置、矿用装置、抗无线电干扰设备(除非该设备影响到装置的安全)、建筑物防雷。 2 引用标准 GB2900.1 电工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