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层次 ) 交底提要 照明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一般规定 (1)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 ,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2)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 ①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 ,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②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 ,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③正常湿度一般场所 ,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④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 ,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 ,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 ,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 (3)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不得使用绝缘老化 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4)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 ,应采用高压 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