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装作业安全规程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矿山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本规程所指铲装作 业是指本单位使用装载机(铲车) 、挖掘机铲装设备进行岩 矿(岩土)挖掘、装卸运输、平整场地施工和矿区道路行驶 等作业。 一、 基本规定 1、 铲装机械必须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2、 铲装机械必须经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合格; 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 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 上岗操作证方可从事铲装作业; 4、 铲装机械在矿区行驶, 必须遵守 《矿山交通运输安全管 理规则》等规定; 5、 严禁酒后作业和铲装机械带“病”作业; 6、 倒班作业或调换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二、 作业规定 1、 作业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必须对铲装机械的方 向、制动、灯光系统进行性能检查,必须对铲装作业环 境进行检查, 确认机械性能和作业环境良好, 方可开始 作业。 2
厂 区 设 备 检 修 作 业 安 全 规 程 The Safety Code for Equipment Repair in Workplace 自 2000-3-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人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淮化集力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滋生、徐扣源、刘德仁、刘长生。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 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措施、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 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