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建筑(一)总则及说明 1影院设计规范总则 1.0.1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满足适用、安全、卫生及电影工 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放映 35mm的变形宽银幕、遮幅宽银幕及普通银幕三种 画幅制式电影和数字影片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影院建筑设计。 1.0.3当电影院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 1.0.4 电影院建筑应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 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电影院建筑设计应遵循电影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并应与电影院 工艺设计紧密配合。 1.0.6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总则说明 1.0.1 随着电影技术的日益进步,电影工艺设计在电影院设计中的作用更显 突出,特在本条中增加了 “电影工艺”的基本要求。电影工艺即电影院建筑工艺, 是指电影院观
外 观 设 计 图 片 或 照 片 13102 2006.7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 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此表,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 空白,左侧和顶部各 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毫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 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 ,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