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 2004-5-21 11:21: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1 年 10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 698 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 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 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为国家标准。自 199
变压器的施工验收规范 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本篇适用于电压为 330 千伏及以下、 频率为 50 赫芝的电力变压器、 互感器安装 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消弧线卷、 油浸式电抗器的安装应按本篇变压器章的有关规定; 特殊用 途的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的安装,尚应参照产品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 1.0.2 条 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 1.0.3 条 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的运输、保管,除应符合本篇要求外,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 1.0.4 条 本篇所列设备在安装前的保管要求,系指保管期限在一年以内者。长期保管的 设备,则应遵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 1.0.5 条 凡所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 1.0.6 条 所有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开箱检查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