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立 2016二级建造师点睛资料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P4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 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 的事 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P6(1)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3)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和国务院备案 (4)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 国务院备案 。(宪法和法律无须备案 ) P7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主动审查 。 P8 企业法人依法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